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云南卫生人才网 > 正文:云南人才网:云南省关于统一规范护士帽职务标识的通知
    

云南省关于统一规范护士帽职务标识的通知

来源:云南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云南人才网:云南省有关统一规范护士帽职称标识的公告:云卫发〔2007〕495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直各单位,厅审批的企事业及民营各医院: 为树立我省护士良好的公众形象,建立专业的社会监督,规范护士队伍管理,明确护理人员职务标识,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级医院统一规范护士帽职务标识,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护士帽按职务统一标识,为白底蓝色正面横条。 横条要求:护理部主任(副主任)三条,科护士长二条,护士长(副护士长)一条。 自本通知执行

云卫发〔2007〕495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直各单位,厅审批的企事业及民营各医院:
为树立我省护士良好的公众形象,建立专业的社会监督,规范护士队伍管理,明确护理人员职务标识,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级医院统一规范护士帽职务标识,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护士帽按职务统一标识,为白底蓝色正面横条。
横条要求:护理部主任(副主任)三条,科护士长二条,护士长(副护士长)一条。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无职务护理人员一律不得再使用任何有条纹的护士帽。
联系人:李 凌
联系电话:0871-7195257
 
 
二○○七年七月三日 
发布部门:医政处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