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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口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海口卫生网:有关做好2006年我市中级、初级卫生技术资格报名时间考试工作的公告:海口市卫生局文件  海卫字[2005]420号  海口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人劳厅《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05]35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我市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海口市卫生局文件

  海卫字[2005]420号

  海口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人劳厅《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05]35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我市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相关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报名条件

  (一)医类中级及药、护、技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仍由省内组织开考。

  (二)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2004]45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直接到海南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应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

  (六)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七)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护、技类专业和乡镇卫生院申报中级免考外语和计算机外,应提供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人劳保[2004]186号文规定,医药类专业外语C级,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可选医古文C级,计算机均为C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免考外语。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人员,可到所在卫生行政人事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报名材料

  (一)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相片4张(贴在《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右上角备用);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相片一张(贴在《报名信息卡》右下角)。

  3、毕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05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二)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初级材料外,还需提交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三)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四、报名时间

  11月17日至12月2日为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11月22日上午市中医院报名;

  2、11月24日上午市保健院报名;

  3、11月26日市人民医院报名;

  4、局属基层单位和其他医疗单位及社会办医、个体诊所卫生人员随到随报。

  五、几点要求

  (一)申报工作按属地原则由我局人事科负责受理(电话:66225221)。各单位要组织有关申报人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新资格,掌握政策规定,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护理人员执业注册证进行逐一与原件核实,复印件经核实后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公章。其原件各自另用材料袋装好报名时上交我局人事科集中保管,以便复核。复印件未经单位审核人签名盖章的不受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均为A4纸,装订材料顺序见材料袋封面要求。

  (四)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填写《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信息卡》,做到认真核对表卡中各项目不错不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须写明所属市县。相片要同一相底、规格一寸,不合要求的不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未列出的专业,也要填《考试申请表》上报,由海南省内组织考试。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及考区证明书。

  (五)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的精神,符合认定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拟获全国资格证书,也可直接申报参加全国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份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同试卷,专业实践知识则不一样,要指导考生准确填报考试专业。主亚专业及其专业代码详见附件4。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材料费除外。

  附件:1、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海南省200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

  3、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亚专业设置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专业技术 考试 通知

  海口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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