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年上半年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含免笔试人员),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zqrsj.haizhu。gov。cn)、海珠区卫生信息网(www.hzqws。gov。cn)、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查询。请应试人员根据名单自行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
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同福中路399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交通指引:可乘坐5、10、16、25、113、183、191、203、244、244A、250、273、527、B8、B21等公交车到“市红会医院”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应试人员按照以下顺序排放资格审查材料,所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下第1、2、3项材料必须由应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使用只读方式打开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
2.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处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
3.应试人员承诺书(请点击下载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
4.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
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结婚证,广州市生源的大专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社会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结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术成果、获奖材料及本人简历(简历不需统一,自行制作)。招聘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经历的,须提供由相应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的具体年限和经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试人员如属于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从化市)的已婚人员,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配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如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来对应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能够提供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和参加面试。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包括已经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的),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
2.社会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但在录聘之前必须提供,否则不予录聘。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应试人员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
(一)测试名单
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测试单位和地址将于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在海珠区卫生信息网公布。
非卫生专业招聘职位不举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测试时间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全天)。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应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面试成绩通知于5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到网上公布的测试单位参加测试,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测试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四)测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海珠区卫生信息网公布,请应试人员根据公布的体检通知参加体检,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12上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