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为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接省卫生厅通知,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省卫生厅将于2013年初为在我市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2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贴于首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右上角;
二、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请于1月20日前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护士总数在3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软件管理,护士总数少于30人的医疗机构,可由县区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并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所属卫生局。拟聘用证明和申请注册护士健康体检证明由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以正式文件统一出具。
三、市卫生局审核时间安排:
2013年1月16日:榆阳区、靖边县、佳 县、子洲县
1月17日:定边县、米脂县、吴堡县、横山县
1月18日:神木县、府谷县、清涧县、绥德县
1月19日:市直各医疗机构(含民办医疗机构)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报送材料时带电子钥匙,同时请按医疗机构名称排序后,认真填写“2012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护士执业证书汇总表”(附后),我局将以此作为分发证书依据。发证、注册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