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招考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依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南北山区乡镇卫生院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考。 二、招考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编制、人社、监察、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录名额 招录名额:25名,其中:中西医临床及公卫专业20名(不含计划生育、中医康复、针灸、理疗、公卫管理专业),药剂专业2名,护理专业3名。 招录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招录名额递减。 四、招考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考对象 2011年3月9日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的医学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2、报考人员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 9日后出生); ⑶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⑷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入库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于2011年 3月10日至2011年3月17 日17:3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4、招考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笔试结束后,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录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216823(县纪委监察局) 5211895(县人社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生理学(75分),解剖学(75分)。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日上午8 :30 ——11 :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录取 依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录取。 被录取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分配到南北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予调动到县直以上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新录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汉阴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