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卫生人才网:>市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公告》的公告:泰卫防〔2005〕71号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5〕24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
泰卫防〔2005〕71号
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5〕24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5〕245号)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