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9]225号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甲型H1N1流感有关诊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有关诊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一并进行学习。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救治是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近几天,要再次组织全体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对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救治知识的培训,对发热门诊、急诊科(室)医务人员和所有的乡村医生要进行重点、强化培训,提高他们对居家隔离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治疗、病情的监控和处理以及病例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防止轻症转重症。各单位如发现重症病例的要立即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确保医疗救治及时、有效,保护患者安全。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有关诊疗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文件: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