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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卫联发[2010]33号)

来源:吉林省卫生厅 更新:2013-7-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吉林人才卫生网:有关印发《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公告(吉卫联发[2010]33号):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
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项目执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办法,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0431—82727130
  邮箱地址:jlswstrsc@163。com 附件: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JlsWst/UserFiles/File/319109749290.doc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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