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重庆人民卫生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重庆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 中国卫生人才网
重庆人民卫生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的公告: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各执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相关诊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卫生部制定了《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各执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相关诊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卫生部制定了《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