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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淮南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 中国卫生人才网
淮南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2012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技术专业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公告:淮卫科教【2013】65号关于印发《2011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台县、潘集、田家庵、八公山区卫生局,各培训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对2012年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的通知》(卫科秘〔2013〕83号),决定对我市2012年招聘到乡镇

淮卫科教【2013】65号

关于印发《2011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

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潘集、田家庵、八公山区卫生局,各培训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对2012年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的通知》(卫科秘〔2013〕83号),决定对我市2012年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2012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我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聘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是医改工作目标任务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关县、区卫生局,用人单位与各临床培训基地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强化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培训经费用到实处。要及时通知学员,安排好工作,确保培训时间,于2013年4月9日到10日赴其培训基地办理参培手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报到与学员培训安排工作。在培训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将信息反馈给我局科教科。

附件:2012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报送:省卫生厅,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2012年淮南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

术人员医学类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对2012年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的通知》(卫科秘〔2013〕83号),决定对我市2012年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以缓解全科医生紧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目标和要求,对2012年我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聘录用的19名(其中凤台县8人、潘集区6人、田家庵区2人、八公山区3人)医学类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使其取得全科医生资格后上岗,能够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岗位的要求,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2012年我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共19人,其本科学历3人、专科学历16人。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10人、执业医师6人;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人(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东方医院集团总医院、北方医院)和所属实践基地。请各基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学员培训与管理力度,确保培训效果与质量。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培训按照《2012年中央补助淮南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淮卫科教【2012】229号)要求实施。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在培训过程中要求增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四、培训考核

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各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理论结业考试,市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省卫生厅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人员培训期间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五、政策待遇

1.参加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人员,由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参加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助理执业医师考试。

2.培训学员取得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同时,为使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能与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接,各培训基地应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病种、病例数、实践基本技能和其它素质能力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详细记载,对培训过程严格考核。

3.县、区卫生局,用人单位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并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等。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待遇;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年限计为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4.培训对象在规定基地培训期间,培训基地要提供学员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县、区卫生局,用人单位要加强与培训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定期不定期到基地了解学员培训情况。培训对象的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助等相关费用,从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财社【2012】2389号文件下达的省级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项目资金中统筹解决。请县、区卫生局从此经费中按照每人7500元的标准及时拨付给临床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所属社区实践基地承担社区实践培训任务的,由临床培训基地从7500元经费中转拨给社区实践基地(人均625元),以保证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六、培训进度

本次培训工作自2013年3月~2014年6月,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3年3月,为培训准备阶段。市卫生局与有关县、区卫生局核定选派人员、组织报名等,市卫生局落实培训工作组织安排、确定培训基地等,并将参加培训学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第二阶段:2013年4月~2014 年3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县、区卫生局,用人单位必须通知与督促学员安排好工作,于2013年4月9日到10日分别到所安排的培训基地报到参培。

第三阶段:2014年4~6月,为结业考核、总结完善阶段。

七、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估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和岗位培训的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本地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 2012年淮南市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http://www.hnzwgk。gov。cn/XxgkNewsHtml/DA023/201303/DA023150402201303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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