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部、厂(校)医务室:
根据宁波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分中心转发的《浙江省2009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通知》的精神,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护理队伍,进一步保证社区护理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举办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现将2009年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以维护和促进社区人群健康为目标,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社区护理服务,达到社区护士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它有关医疗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三、培训方法
采用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适当结合临床案例分析,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社区教学基地(包括原单位)见习和实习,不断强化社区实践教育。
四、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课程包括社区护理导论、社区护理知识与技能(上册)、社区护理知识与技能(下册)、社区特殊人群护理等。
培训时间为1年,总学时为4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232学时,实践教学200学时。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080元/人,教材和大纲费110元/人。报名时由学员本人垫付相关费用,结业时,学员向单位报销。各单位可在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考核与发证
考试课程由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核实行统一标准。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卫生厅核发《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七、招生和报名
1. 名额:城区各医疗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设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每个服务站至少派1名护士参加;门诊部、厂(校)医务室酌情派员参加。
2. 报名方式:填写《学员报名表》(每人一式三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随带有关资料,于2009年5月20—21日到余姚市卫生进修学校办公室(余姚市世南西路139号)办理报名手续(市卫生局盖章由卫校统一办理)。电话及传真报名无效。
3. 随带资料:①《学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③本人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④培训费1080元/人,教材和大纲费110元/人。
4. 报名联系电话:62725390、62707178
八、配套政策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规定:申报相应的医、护类高级卫生技术资格的,必须分别取得全科医学知识和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培训人员在半脱产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望各单位克服困难,务必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