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2] 196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发展,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今年起,将启动新一轮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根据《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厅确定了2012年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现予公布(详见附件)。该计划分为创新类、继承类、服务类和基层优势类四类,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单位须以不低于1∶3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请各学科建设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建设学科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保证相关条件及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切实保障计划顺利实施。我厅将对各建设学科的计划进展和建设成效实行全程管理,定期组织专家按计划合同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建设计划完成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与授牌。
附件:2012年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浙江省卫生厅
2012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2012年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