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16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开展纪念5.12
国际护士节暨《护士条例》实施
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护士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93号)转发给你们。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总结《护士条例》实施五年来的落实情况及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多角度深层次展现护理工作的新成绩、新面貌。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进一步落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有效措施。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确保《护士条例》的有效落实。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实施方案请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16时前,以电子版形式(文字及图片)报朝阳区医院管理中心,邮箱cyzcy14320@126。com。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彩云 齐永惠
联系电话:64689618-201、64689618-211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