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 |
汉语拼音 | zhi ke pi pa lu |
英文名 | Zhi ke pi pa syrup |
用药分类 | 内科用药;咳嗽类药 |
作用类别 | 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
药物组成 | 枇杷叶131g,百部23g,前胡14g,桔梗9g,桑白皮9g,薄荷脑0.16g。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功效 | 清肺热、止咳、祛痰。 |
主治 | 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兼治儿童伤风呃逆,咳嗽痰盛。 |
剂型 | 口服液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ml,日3次,小儿减半。 |
用药禁忌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 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
制备方法 | 以上六味,除薄荷脑外,其余枇杷叶等五味加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适量,加入蔗糖300g及苯甲酸3g,煮沸使溶解,滤过,滤液加入薄荷脑、柠檬酸0.5g、杏仁香精1.6g、杨梅香精1.2g,随加随搅拌,静置,取上清液加水调整总量至1000ml,搅匀,即得。 |
规格 | 120ml/瓶 |
药理作用 | |
检查 | 相对密度:应不低于1.10。 PH值:应为3.0-5.0。 其他:应符合合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 |
鉴别 | |
含量测定 | |
浸出物 |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备注 | |
处方来源 | 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标准1998年 |
标准号 | WS3-B-3877-98 |
OTC分类 | 第二批O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