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149 |
总例数 | 132例 |
性别例数 | 男75例,女57例 |
治疗组例数 | 71例 |
对照组例数 | 61例 |
年龄区间 | 治疗组:41~79岁;对照组:43~77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57.9±9.6岁;对照组:58.1±8.7岁 |
疾病 | 脑出血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复方丹参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注射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在脑出血发病抢救治疗止血后,治疗组于第12天予复方丹参3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静滴,每日1次,共21d;对照组予5%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空白对照。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分别在用药前,用药后1,2,3周根据改良爱丁堡一斯堪的那维亚评分法,对患者的神经系统功能缺损进行评分。该评分法之神经功能最高缺损分为45分,最低为0分,轻度功能缺损评分为1~15分,中度为15~30分,重度为30~45分。治疗结束时的疗效,按该评分法的神经功能缺损积分值的减少程度分为,显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有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无变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或增加在17%以内;恶化:功能缺损评分增加在18%以上。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治疗组显效18例,有效3O例,进步18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为68%,进步率为93%;对照组显效3例,有效22例,进步22例。无效14例,总有效率为41%,进步率为77%,两组总有效率及进步率均有明显差异(P均<0.01)。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