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1.专业知识测试。通过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面试由我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南通市卫生人才网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我委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南通市卫生人才网信息。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www.med126.com。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0513-85053623(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监察室)
附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