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 类别 |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
面试或专业测试形式 | |
科目1 |
科目2 | ||
卫生 岗位 |
《卫生基础知识》 占50% |
《护理专业知识》 占50% |
详见公告 |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
8:00-9:30《卫生基础知识》
10:00-12:00《护理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2016年1月22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按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科目2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www.med126.com。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集中在2016年3月至4月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将按规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