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事项
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然后按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具体名单将公示于信宜市政府网、信宜市人民医院公开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体检及资格审查合格,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注:拟聘用人选须在公示后15天内完成体检及资格审查工作,否则,不予聘用)。
1、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果证件、证明材料伪假,或与简章的报名条件不相符,则取消拟聘资格。
3、办理入职。被确定聘用后,要求考生于
4、待遇。正式入职后,将按信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待遇执行。
5、其他说明。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均可考虑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市人民医院研究提出意见。
附件:1、2013年广东信宜市人民医院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