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复旦大学医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山东大学医学院 查看110所医学院校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考研 > 政策咨讯 > 动态资讯 > 正文:教育部日前首次明确考研舞弊者次年不得再考
    

教育部加大考研舞弊惩处力度,考试舞弊者次年不得再考

更新时间:2008/9/24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教育部加大考研舞弊惩处力度,考点不规范要予以撤并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教育部首次明确,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

  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仍保留“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的规定。与去年只规定“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应予开除学籍”相比,教育部这次加大了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教育部还表示,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要对考点适度进行收缩和集中,考场应尽快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防范考场作弊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打击和防范舞弊不够得力的考点要进行整顿,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考点要坚决予以撤并。

  招生单位的自命题部分,主管部门应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于违反规定或因考试管理工作不力或失职导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另外,从明年起,教育部将适度调减单独考试招生数量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2009年除过去已全国统一命题的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外,教育部又增加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统一命题。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