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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经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场所。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负责建设、认定和监督管理培训基地。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负责培训基地审核、认定、评估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初审,协助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培训基地监督管理。

第六条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接受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应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或毕业后医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实施和管理;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培训基地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医院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任务。设置有培训基地的医院的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和措施,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的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

(二)负责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组建管理人员队伍;

(三)负责遴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建立师资管理档案,对师资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情况纳入医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晋职晋级的范围;

(四)负责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建立培训对象管理档案,承担培训对象日常管理;

(五)负责组织并监督各科室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及标准开展培训;

(六)负责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监控,组织实施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协助完成结业考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七)负责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师资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落实本院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福利待遇。

(九)负责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数据汇总上报;

(十)完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临床科室应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学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所辖亚专科及培训相关科室专家组成,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其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安排所辖专业学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制定本专业培训对象的轮转计划、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

(二)负责制订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三)负责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遴选、师资培训、考核及动态管理;

(四)负责组织本专业新招录培训对象的入科教育、日常带教、临床技能及理论培训、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座、病历书写指导等相关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协助完成年度考核及培训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六)负责建立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管理档案,整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

(七)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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