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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14/12/12 住院医师考试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其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特别是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第三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 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中医药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六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培训标准实施。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

第七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第二阶段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培训学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增设或调整培训学科,须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作为其跟师学习的指导老师。学员临床跟师每周不少于半天,并应当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

第九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登记与管理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中医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承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
(二)达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
(三)经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根据当地中医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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