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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基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8-17 住院医师考试论坛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基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湖南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湘政发〔2013〕20号),加快培养一支适应基层卫生工作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全科医生队伍,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确保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全科医生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基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原卫生部、教育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教育部《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通过“5+3”或“3+2”模式规范化培养,为基层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全科医疗服务能力,能适应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学人才。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201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对象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委托培养的人员。培养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且有志于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人员;

(三)参加全科医生培养须具备全日制临床医学或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学历,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养须具备全日制临床医学或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

(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招录培养人数与培养基地

2013年全省招录400人(其中中医类别100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计划名额适当向武陵山片区倾斜,各市州具体计划数见附件1。

201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由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及其附属第一和第二医院、怀化医专及其附属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永州市中心医院、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等全科医生培养临床基地和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院校共同承担。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工作由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湖南中医药高专附属第一医院承担。

四、培养年限和方式

全科医生培养时间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时间为2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22个月)。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学员以住院医师身份在省认定的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具体时间安排以培养大纲为准。

五、培养内容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理论培训内容以临床实际需要为重点,主要包括:医学伦理与医患沟通,有关法律、法规,临床科研设计与方法,临床专业相关理论,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时间安排可集中或分散在3年培养过程中完成。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临床轮转阶段主要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突出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与应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时间安排可集中或分散在2年培养过程中完成。

六、学员招录与培训单位安排

培养对象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基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市州卫生局统筹本地计划任务数提出每名学员的培养基地安排意向,报省卫生厅(中医类别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方式

(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期间,由培养基地负责组织学员的出科考核、阶段考核、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学员单位。

  (二)无执业资格的学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满1年,须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培训期间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其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培训合格后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师(助理全科医师)。

(三)学员完成规范化培训后,经全省统一考核合格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晋升全科医生专业技术职称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学执业的依据之一。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相关政策,培养全科医学骨干师资,评估考核培养质量。市州卫生局负责本市州全科学员的资格审查、指导本地全科医生培养临床基地按大纲实施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员推荐工作,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各培养基地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带教工作,定期向卫生和中医药行政部门及学员派出单位通报培训情况,确保培养质量。

(二)落实专项经费。省级财政结合各地财政状况适当安排学员培训补助经费,重点对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其他县在统筹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财政状况适当安排学员补助经费,支持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学员培训补助经费发放要与学员的考勤、培训、考核考试情况挂钩,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落实人事待遇。规范化培养学员培训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不转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由派出单位按国家政策予以保障,绩效工资由培养基地比照本单位住院医师标准发放。学员培训期间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和职称晋升等工作由派出单位负责,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经过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及论文要求。

(四)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湖南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培训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强化培养基地和带教老师的责任意识,对学员培训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其他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医疗人员积极报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鼓励和支持医生参加培训。各地接受学员申请时,可在不突破本地总计划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本、专科起点学员的构成,确保完成2013年的培养任务。

学员报名审批表经市州卫生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连同市州汇总表(附件3),于2013年9月10日前一并报省卫生厅科教处(中医类别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

省卫生厅科教处  钟梦 徐超伍,联系电话:0731-84822087,电子邮箱:hnswstkj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刘东亮  陈丽君,联系电话:0731-84828521,电子邮箱:hnszgjkjc@126.com

附件:
1.2013年基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计划分配表

2.基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报名审批表

3.2013年市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汇总表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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