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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4-27 住院医师考试论坛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综合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卫生部的《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卫人发〔2011〕15号)及卫生部住院医师培训有关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达到某一临床普通专科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态度等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 培训对象: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3、县医院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第四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费实行政府、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层以多种形式提供资金或其他条件,共同促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河北省卫生厅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
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四)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七)负责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进行审核;
(八)承担卫生部及省卫生厅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指导与监督。
(九)执行省卫生厅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第七条 各市卫生局可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厅的政策、文件精神,接受省卫生厅、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积极协调、整合本地区卫生资源,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对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住院医师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务组织工作。

2013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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