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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辽宁 > 正文:2017年辽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辽卫发〔2017〕86号
    

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卫发〔2017〕86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9/25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三、评价方式

2017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分层分类的评审方式。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按省市 三甲医院、省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四个层级分专业进行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正高采取考试、阅评材料和答辩的评审办法,副高采取考试和阅评材料的评审办法。

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科研能力(论文)和综合能力(答辩); 副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研能力(论 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正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答辩);副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 和工作实绩。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标量化赋分标准详见附件2。

评审结合实际,对参评人员的通过比例进行适当控制,保证评审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由政府选派的参加援外医疗队和援疆、援藏的专业技术人员(援助期限1年以上),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支援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提供派遣文件复 印件,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评审,参评时,免答辩。

(二)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 文、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获奖证书和科研项目等,应为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材料,非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业绩成果或项目材料不能作为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填写《辽 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在表中“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语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继续开展论文检索查询工作。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 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 或万方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 索,打印在线查询结果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 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

(六)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学历、资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业绩成果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31日,工作业绩、成果、奖励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31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七)申报人员需要准确填报、规范填写新版《辽宁省专 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一式三份,评审通过人员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八)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核实,取消申请人当年和以后2 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组卷要求。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1.主卷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主卷封面,标明姓名、工作单位、报评专业、报 评资格。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3);破格 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4)(一 式四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三份)。

(5)《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附件5)( —式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此表需通过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系统导出,用A4纸双面打 印。登记表内容与申报系统提交的信息内容应一致。

(6)2016年(含)以后历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结果。请申报人员通过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专栏进行成绩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7)学历、资历证件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8)《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附件6) 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表》(附件7)。

(9)《辽宁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填写),《基层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填写)(附件8)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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