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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8/24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关于开展2017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卫生专业实际,现就2017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7年度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

我市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聘用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业的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med126.com,再通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凭证(单位出具无效)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

在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基层单位聘用时有同等效用。今年我市“基卫高”评审范围扩大到社区医疗机构(不含挂牌二级医院)。

(二)外语、计算机不作申报前置必备条件。在量化评审时由评委会予以适量赋分。

(三)参加全国卫生中级职称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正常评审时,应重新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线后,方可申报。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并符合“基卫高”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基卫高”。

(四)申报正常评审的,水平能力测试需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 申报评审“基卫高”的,水平能力测试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测试成绩达到55分合格线后,方可申报。

(五)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条件审查破格、转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卫生技术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原则上不允许破资历。破格条件,仍按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2017年起,不再实行转评晋升。转评应在新的岗位上(或取得同级别职称任职资格)满1年以上。医药护技不能逆向转评,通过考试取得的卫生中级职称,在顺向转评时,可不再要求考试取得新岗位中级职称。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原卫生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高校教师申报评审卫生系列职称的,应先取得主系列职称,并通过国家卫生中级资格考试,逐级申报。

按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要求破格申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正常评审的护理人员,应先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六)申报健康教育(卫生管理)的,原则上应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并在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从事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医学会、卫生执法类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卫生管理。其他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岗位申报相应职称。

(七)在医学影像等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出具疾病诊断书职能的,可以申报医技专业;负责设备维修的,申报医药工程专业。

(八)2017年报送论文、科研的要求。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仍按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掌握。在县(市、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在乡镇级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作要求。申报者应择优报送本人本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论文、基础性研究论文、著作以及参编的著作、短篇、个案报道以及论文发表在影响因子较低的刊物的不计入量化分(附件一:2016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医学类(部分)参考目录)。申报卫生管理的,非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方面的论文不计入量化分。

(九)2017年起,按文件要求应承担基层医疗机构支援任务的,单位应如实提供,由市卫计委审核盖章。医联体内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可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对未如期完成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任务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否则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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