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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7〕2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6/13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7〕2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四)外省或中央驻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审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须向省职称办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后,评委会组建部门方可受理。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卫生高级、会计高级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执行。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执行。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四)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65号)规定起算。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三、政策规定

(一)从2017年起,对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人社部门不再审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职称外语水平。

(二)从2017年起,人事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在我省,但在我省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工作地属地申报。

(三)逐步下放资格审查权限。从2017年起,自主评审资格改由自主评审单位负责资格终审,市评高级资格改由设区市职称办负责资格终审,省职称办进行监督抽查。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我省职称改革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找准改革着力点,研究制定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社局、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

(二)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现正常化,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评审办法规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做好评聘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省里制定的资格条件进行细化量化,实现精准评价;要研究制定跨校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跨校评聘长效机制;要对学校年度职称申报人数进行事先审核控制,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申报评审。鼓励探索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行自主评审职称。

 (三)关于卫生高级资格评审制度改革。今年全面推进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定向使用,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54号)和《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号)要求,稳妥做好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工作。

   (四)关于高等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今年启动高等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全日制本科公办高校实行自主制定标准、自主资格审查、自主开展评聘、自主发放证书,省人社厅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发放资格证书,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职高专教师职称申报实行比例控制,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空缺数(已聘人数加未聘人数小于岗位数)或暂按相应岗位数的3%比例内进行申报推荐。

(五)关于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中央明确已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为做好过渡衔接,从2017年起,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数进行控制,对申报人员要进行择优竞争差额推荐。

(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全面修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全面修订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资格条件修订工作。

    (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今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继续教育学时省里暂不作统一要求,鼓励各设区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对资格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进行考核,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

(八)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真落实《2017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赣人社字〔2017〕18号),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严格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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