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政策文件 > 正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浙卫人〔2009〕36号)
    

关于印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的通知》(浙卫人〔2009〕36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12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八、继续教育方面的规定

(二十二)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

文件依据: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浙卫发〔2003〕64号),要点摘录如下:

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学分,5年内累计25—5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5年内累计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九、援外、援川人员的优惠政策

(二十三)援外医疗队员的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援外医疗队员有关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6〕273号),要点摘录如下:

队员承担一次援外任务,在此后的第一次高级卫生技术职称晋升中,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可以用国外工作期间撰写的专业学术文章或工作总结代替一篇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

2、免除外语、计算机考试;

3、对业务笔试、继续医学教育以及下农村医疗机构定期工作时间不作要求;

4、在上述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队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在技术职称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十四)援川医疗队员的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2号),要点摘录如下:

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援疆援藏干部政策,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下一级职务满2年。

十、其他方面的规定

(二十五)调入人员和军转干部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文件依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要点摘录如下:

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市人事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各高评委办公室要将这部分对象按照确认的要求与其他申报对象分列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十六)医学院校后期临床教师兼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依据: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杭州师范学院后期临床教师兼评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兼有带教任务的卫技人员兼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函》(浙人函〔2004〕52号),要点摘录如下:

同意杭州师范学院后期临床教师兼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严格限于在杭师院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后期临床教师。评审条件,兼评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除具备规定的卫生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外,必须是近三年来未间断临床医疗工作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并具有相应(或高于)现申报卫技职务的教师职务。

其他设有医学院的高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后期临床教师,兼评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可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十七)乡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更改

文件依据: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07〕163号),要点摘录如下:

从2007年起,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可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与聘任,原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更改为“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的资格限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更多浙江卫生人才网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推荐:

2016年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信息汇总

2016年全国各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时间汇总

2016年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题库下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