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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浙江 > 正文:宁波市卫生局2013年全市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甬卫发〔2013〕53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甬卫发〔2013〕53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6-1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四)其他条件

1.关于专业工作年限。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关于任职资历。从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对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3.关于论文要求。论文发表截止时间统一为2013年6月30日。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论文名录,按《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的通知》(浙卫办人〔2012〕2号)执行(见附件7)。

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印章。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者

2.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3年(不含评审当年,下同);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1年。  

3.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4.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5.经查实收受“红包”未满1年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7.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

1.职称外语要求,按《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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