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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28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4-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2013年四川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13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3年7月6日进行。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凡申报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卫生、中医药专业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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