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外语、计算机成绩和免试条件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黑卫科发[2008]142号)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黑卫科发[2011]88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供《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八)卫生支农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2006]42号)执行,申报材料时,除提供《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外,还应提供反映本人支农工作的佐证材料。
三、进一步强化单位、卫生局、人社局在推荐审查工作中的责任
(一)强化基层单位推荐,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所有申报人员须经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现专业技术资格及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医师资格证书(类别、级别、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类别、专业、地点)、申报专业,以及提供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材料等;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举报问题,要认真进行核实,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取消参评资格并责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批评结果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管理,确保申报人员的素质。
2012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1、评审材料目录表
2、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
3、申报高级职称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要求
4、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
5、评审材料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