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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黑卫科发(2012)100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3-13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科发〔2012〕100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绥芬河市卫生局、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劳教、监狱、电力管理局卫生处,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高等医学院校,厅直有关单位及学术团体:

2012年全省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409项,根据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审查结果,卫生厅批准354项为2012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另有157项为备案项目。现将这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同时将项目举办相关要求及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说明如下:

一、获得批准的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的有效期为两年,凡当年举办并及时向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相关材料者,如第二年拟继续举办,则不需要重新申报,可直接向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若当年未举办或当年举办但未向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材料者,如第二年拟继续举办,需重新申报。未申请备案的项目将不被列入当年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不授予学分。

二、项目举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严格遵照黑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参加学员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所授学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今年省医学继续教育委会将组织人员对举办项目的现场抽查,凡弄虚作假、滥发证书、乱授学分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1—3年停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等处罚。

三、各举办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应及时将下述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I类学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名单(见附件3);

(二)举办项目的办班通知(加盖公章);

(三)培训日程安排;

(四)培训的文字或声像教材;

(五)考试试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六)学员考试成绩单;

(七)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见附件4)。

四、根据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今年申报项目的评审情况,现将未获得通过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望各推荐项目单位在今后申报中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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