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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州市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食药监职改办〔2009〕1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12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文件
穗食药监职改办〔2009〕1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州市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广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9〕82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市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的报送及要求

(一)根据穗人发〔2008〕39号文件精神,2009年在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送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破格申报)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工作中,继续全面采用网上申报。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http://www.gzexam.com.cn)“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用表。

(二)根据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起,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实行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药学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因此,今年我市医药系列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将继续实行以考代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医药系列副高级和医疗器械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不变,仍需申报书面材料,申报材料的填写按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破格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委托(含受委托)申报评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评审材料报评委会之前,须先报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进行书面审核,并办理破格或委托手续。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政策规定的申报材料不得送评。申报材料经单位上送后,不得调整和补充,并告知申报人己交的评审费用因己进入财政专户无法退回。

二、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申报晋升医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6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8号)、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8〕82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一)根据粤人发〔2009〕164号文件要求,为杜绝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违反职称政策规定参加申报评审的问题,从今年起,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二)评前审核。从今年起,我市对申报两个资格、转系列评审、破格评审、高(中)级委托(含受委托)评审等情况,一律实行评前审核。申报人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须先经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审核同意(破格或委托评审的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送评委会。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表。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或广州考试信息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并下载相关的表格,材料规格以表格内要求为准。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得补充),送单位审核、公示。

未能如实、客观、按政策规定要求填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在评前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后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二)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一要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即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和在其中的作用相符;二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有没有如实填报负面情况;三要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四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即申报人的业绩等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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