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政策文件 > 正文:关于确定2009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职改办函发【2009】25号
    

关于确定2009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职改办函发【2009】25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6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甘肃省卫生厅

职称管理办公室文件


甘职改办函发【2009】25号 


关于确定2009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卫生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人事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经省卫生厅与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研究,确www.med126.com定了2009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划分为三类:

(一)晋升正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晋升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45分;

(三)晋升乡镇卫生院范围有效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40分。

二、合格人员成绩有效期为2009、2010两个年度。

四、2009年度合格人员与不合格人员名单请登录甘肃省卫生厅网站(www.gsws.gov.cn),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栏目中查看或下载。

各部门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医疗机构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达。

附件: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考试 通知 
主送: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卫生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人事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抄送:各有关单位 

...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