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三级
四级
服务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湖南 > 正文:湖南省2014年5月公共营养师考试注意事项
    

湖南2014年5月公共营养师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湖南省2014年公共营养师全国统一鉴定通知》得知,湖南省2014年5月公共营养师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一)相关注意事项

  1.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鉴定,集中在长沙进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等级的鉴定,由我厅根据鉴定规模按地域统筹集中安排。

  2.经我厅批准的各市州鉴定中心和培训鉴定机构,方可组织开展相应职业的统一鉴定申报工作。

  3.各市州鉴定中心和相关机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6号)和《关于设立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基层考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社鉴函〔2012〕31号)的要求在考前45天向我厅提交《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申报表》,我厅将按照考培分离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于统一鉴定前审核确定基层考点单位。

  4.各市州鉴定中心和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见附件5),认真做好鉴定前的培训辅导工作。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所属长沙三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统一鉴定的配套教材和鉴定指南等资料(联系电话:0731-84900122/482,联系人:彭 煜、周文伟)。

  (二)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

  1.为方便广大考生和基层单位咨询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信息,我厅设立了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投诉自动处理系统0731-84900366、 84900367;鉴定受理咨询电话:0731-84900485,联系人:刘楠楠、田 莉;考务管理咨询电话:0731-84900418,联系人:刘 聪)。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了解、查询统一鉴定考试信息。

  2.为保证鉴定考试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公信力,我厅特设立举报电话(0731-84900478、84900041)和举报信箱(973909482@qq.com),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0,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