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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共营养师三级考点:食品安全黄金定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7-17 营养师考试论坛

食品安全黄金定律是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为确保食品安全于1989年提出的十条黄金定律。内容是:

①食物煮好后应立即吃掉,因许多有害细菌在常温下可能大量繁殖扩散,故食用已放置4-5小时的熟食最危险。

②食物必须煮熟烧透后再食用,家禽、肉类、牛奶尤应如此,熟透指食物的所有部位至少达到70℃。

③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如消毒的牛奶或用紫外线照射的家禽。

④熟食应在接近或高于60℃的高温、接近或低于10℃(包括食物内部)的低温条件下保存。

⑤存放过的食物必须重新加热70℃后再食用。

⑥生食和熟食应当用不同的切板和刀加工,分别盛放。

⑦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餐具均应当用干净布揩拭干净,揩布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必须在沸水中煮过。

⑧处理食品前应先洗手,便后、为婴儿换尿布后尤应洗手;手上如有伤口,应先用绷带包好伤口后再加工食品。

⑨不要让昆虫、、鼠等动物接触食品,因为动物大都带有致病微生物。

⑩饮用水和食品用水应纯洁,若怀疑谁不干净,应作煮沸或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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