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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石家庄市卫生局 更新:2010-3-25 执业医师论坛

石家庄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请各位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按该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一、报名时间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10年2月22日上午9︰00—3月22日晚上24︰00,为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为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时间。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先在网上填录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后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方属报名有效。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无法确认,且不能补报。
二、报名资格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详情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查看。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2010年2月22日上午9︰00—3月22日晚上24︰00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填录个人信息。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后,应首先认真阅读《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及《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诚信考试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请确保考生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毕业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考生可以在2010年3月22日24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如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过修改的,请打印最终修改后的申请表)。请考生按照《上传照片规格》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已与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系统链接,供今后的《准考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使用。
(二)递交材料。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届时向考点提交如下材料(请各位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存放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一份同下列资料放入纸质档案袋,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一份交考点办公室留存;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厅进行复审,证书原件去除外皮,只留内芯】;河北籍考生持外省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报考,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在河北的招生计划;外省2001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一律不予报考。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试用期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该表中的试用机构法人(负责人)签字必须是其本人写签字,不许代签或盖私人印章】。试用期不在同一单位的人员,试用时间可累计,但要同时加盖不同试用机构的公章及试用机构法人(负责人)手写签字。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连续执业时间证明(填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内)。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试用机构不在石家庄的石家庄籍考生,另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7、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材料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执业时间证明顺序装订后,同各种原件一并装入自行准备的档案袋内。
8、网报时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尽快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照片上传。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另外请注意:着装、头像大小等应符合身份证照片要求。
(三)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资料审核处提交报名材料,由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报名信息、报考材料齐全的考生,提出审核意见,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资料审核处。
(四)收取考生考试费。经资格初审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信息齐全的,到开票处开具相应票据,到附近河北行(原商业银行)交考试相应费用。
(五)信息确认。考生凭考试费收缴单据,在信息确认处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内容及上传的照片,上传照片不合格的,需自行重新拍照并上传后,到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报名信息及采集的照片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确认,并采集指纹,并承诺诚信参加考试后现场报名完毕。
请考生注意:按照国家医考中心和省卫生厅的规定,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凡有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件、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www.med126.com
因本次考试过程增加指纹识别程序,请各位考生务必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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