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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资格: (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执业医师 1、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不含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各类成人教育),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博士、七年制硕士或八年制毕业生,必须出具一年以上毕业实习或临床实践证明。 3、2005年8月31日前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科毕业或2006年8月31日前成人高等院校医学专科毕业(不含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各类成人教育),并于2006年前(含2006年)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并经注册。 4、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业务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5、2002年8月31日前普通中专毕业或2003年8月31日前成人中专毕业,并于2003年前(含2003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过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试用期满一年者,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07年8月31日前高等医学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成人专科和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
(三)报考资格说明 1、外国人获得中国内地医学学历的考生可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2、中医类别考生不得跨类别报考其他专业,其他专业在未取得相关证件并经核定也不得报考中医专业。不受理卫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不受理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盲人按摩、口腔工艺、口腔技术、物理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不受理非现役军人持部队证明材料和现役军人持地方证明材料的报考;不受理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专毕业生的报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3、1993年至1996年由省人事厅、卫生厅举办的大连大学乡村医生班毕业的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4、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5、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未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未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其中,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设置未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报名、实践技能考试、综合笔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现场审核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8年7月5日-7月6日,地点待定。 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待定。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 (一)所有医学学历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军官证或军队文职干部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姓名必须一致,如有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照片〈盖骑缝章〉的书面证明,各种证件要求复印完整,不得缺页); (三)八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面签名并标准剪裁);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一份(须试用单位行政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五)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一份; (六)由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可不提交上款规定的试用期合格证明; (七)经网上报名后,经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八)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60元/人;考试用书(大纲和教材)个人自愿购买。(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者退还综合笔试考务费用,不退还书费)。 (九)根据省教育厅辽教函[2006]024号文件规定,省内普通中专与外省普通中专联合办学的,必须提交招生考试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录取手续(《考生登记表》或录取名册和学习成绩单);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县级卫校或进修学校)与外省联合办学的卫生类毕业生原则上不认定其学历。 (十)所有外省毕业的各类学历教育(含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交本人的完整的学籍档案。 (十一)中医一技之长人员须提交1997年省卫生厅颁发的《一技之长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规定的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 (十二)参加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合格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交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点审核合格后返回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其中公共卫生类别在沈阳考试,口腔类别在大连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公共卫生类别的笔试地点在大连。 (二)考生必须由本人到考点报考(需当场照相并确认信息),否则不予受理。考生必须带齐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三)军队考生须由团以上卫生管理部门或组织部门统一报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必须由市计划生育技术管理部门统一报考,不受理个人报名。 (四)相关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原始档案,其中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必须提交原件。 (五)对持有假证件者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并全省通报,两年内取消报考资格(2006、2007年持假证件报考者不得报考)。 (六)在2006年、2007年考试中替考违纪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 (七)对提供的《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必须由所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弄需作假者,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八)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九)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表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2836762,216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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