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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工作的通知 | |||||
|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8-4-22 医师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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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强考务管理,确保顺利完成玉林考点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任务,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实践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2008年7月1日至15日。 2、考试地点: (1)临 床 类: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2)口 腔 类: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3)公共卫生类: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中 医 类:玉林市中医院 (5)中西医结合类: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 (二)医学综合笔试 1、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至21日两天。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一天。 2、考试地点:玉林市卫生学校、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资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等要求执行。 2、各县(市)区只受理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报名,非辖区内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3、未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必须提供其在辖区内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截止至8月31日)。在非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含企事业单位卫生所、私营医院、诊所)试用的人员,由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注明“已备案”并签字盖章。 4、学历确认: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其学历由各医疗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在网上查询确认,打印查询结果页,并由查询人签名加盖公章;其它医疗机构由所在地卫生局负责查询并签字盖章,查询信息费由考生负责。2007年已报考但不合格的考生,其学历不须重新查询,只须在学历复印件上注明“2007年已报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2008年全国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 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逾期关网)。由于玉林考点考生人数多,为了保证考生信息的审核、确认和上报时间,各县(市、区)应通知辖区内考生抓紧时间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各县(市、区)材料上报后,考点不再受理各县(市、区)考生报名。 集体确认时间安排: 4月14日至16日:市直单位、玉林城区的考生; 4月17日:福绵区、兴业县、玉州区; 4月18日:北流市、容县; 4月21日:博白县、陆川县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由单位统一到我局医学考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考办”)审核确认;各县(市、区)考生到执业所在地卫生局审核后统一报我局医考办复审后确认;玉林城区其他考生直接到我局医医考办审核确认。医学 全在.线提供 四、报名程序 1、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报名。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并签名,作为申报材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料一并上交。 2、核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原件退还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相片3张,(1张贴在申请表;另2张用小药袋装好并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工作单位);2008年继续使用相片采集系统对考生相片进行摄像,为了保证相片采集的严肃性和保证相片的清晰度,考生提供的相片要求如下:①为近期、红底、小二寸免冠、着正装、两耳外露的相片;②女生不允许披肩长发;③不得穿背心、吊带衣服照相;④如为长期配戴眼镜的考生,照相时应戴眼镜。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含照片页、执业地点页以及变更项目页。 (6)2006、2007年连续两次(年)未通过的考生需参加6个月的培训,报考时需提交培训机构出具的正在培训或培训合格证明。在报考前未完成培训的考生,报考后应继续参加培训,完成培训后必须持培训合格证明到医考办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提供培训合格证明者,不予参加综合笔试或暂不发放资格证书,直至培训合格。 (7)考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需提交“广西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771-3839583,联系人:农老师)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一律不予报考: ① 外省中专; 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验毕业证原件时有疑议无法确认,而考生又无法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 各种证件、证明等复印件、表格纸张一律提交标准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核验相关证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具验证人印章。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410号)精神,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 实践技能考试: 1、临床类、公共卫生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每人160元; 2、口腔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类每人130元。 (二) 医学综合笔试: 1、执业医师:160元; 2、执业助理医师:150元。 五、资料征订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复习资料我局统一组织征订 (征订单附后)。各县(市)区及各单位必须在报名时一并将订数及书款上交,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各单位请填写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我局,另一份作为领取资料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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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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