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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2008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须知 | |||||
|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8-4-22 医师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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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从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止,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4月14日—22日到县卫生局拍照上传(自拍无效),上传相片后(相片上传功能在4月14日后开通,),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于4月15日至28日,到县卫生局现场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区卫生厅原不承认学历的,要提交原毕业学校证件或有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四、属执助报考执师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六、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二寸彩照2张; 七、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一份(考生是单位的,由单位填写并盖章;考生是村级卫生所、个体医的,由县卫生局填写);(附件请在灵山卫生信息网下载表格) 八、2008年以前连续两次(年)未通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今年需要报考的考生,要提交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请在灵山卫生信息网下载表格)。 上述材料经现场(县卫生局)审核,并由考生确认签名后,到财务处交报名费。 未到现场(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的,网上填写信息无效。 收费标准:临床、中医、中西医、公卫类:160元/人;口腔类:130元/人。 注:以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附件: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两次(年)未通过考生培训合格证明 2008年3月31日 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两次(年)未通过考生培训合格证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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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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