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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一.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单位 4月14日 吉大一院 、吉大二院 、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省医院 、长春市中心医院的报考人员 4月15日 省、市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部队驻长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 4月16日—17日 朝阳区报考人员 4月18日 榆树市报考人员 4月19日 德惠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报考人员 4月20日 农安县、高新开发区报考人员 4月21日 九台市、 经开区报考人员 4月22日 双阳区、净月开发区报考人员 4月23日 绿园区报考人员 4月24日—25日 南关区报考人员 4月26日 二道区报考人员 4月27日 宽城区报考人员 4月28日—30日 未及时审核的报考人员集中录入
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址: http://www.nmec.org.cn)
2 试用期合格证明,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截止2008年8月31日前满一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nmec.org.cn)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港澳台人员持有的内地居住证,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 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外省学历需开具毕业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6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7 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及本硕连读考生在学期间,需提交学生证和校学生管理处出具证明;以及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证明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详见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内容(网址http://www.nmec.org.cn)
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名费:28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名费:240元; 长春市医学会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地点:新发路1198号。 乘 坐:224路、264路、4路、8路、230路儿童医院站下车 注:以上未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均按行政区划时间、地点报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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