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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考生仔细、认真阅读本须知 有不明白之处,临床、口腔、公卫类考生请拨打电话66610050咨询,中医、中西医结合类考生请拨打电话88820538咨询
一、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30日为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时间。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网上填录个人信息并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后,方属报名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资格 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为依据,详情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或石家庄卫生信息网(www.jk360.net)查看。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3月21日至4月11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填录个人信息。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后,应首先认真阅读《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及《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诚信考试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个人照片可不上传,在现场信息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 (二)递交材料。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后附表)到现场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地点向考点提交如下材料(请各位考生自备档案袋一个存放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打印件),一份同下列资料放入档案袋,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一份备用交考点办公室留存; 2、近期(6个月内)小二寸白底身份证照片3张,必须为同版照片,分别粘贴于上述三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港、澳考生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交省厅审验;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提供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执业时间证明(填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内)。 7、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要收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四)收取考生考试费。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开具相应票据,交考试相应费用。 (五)采集照片。考生凭考试费收缴单据,由考点统一采集考生人像。个人人像采集完成后,将作为以后《准考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的照片使用。 (六)信息确认。考生应在审核现场仔细核对其填写内容及采集的照片,确认报名信息及采集的照片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承诺诚信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将不能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 (七)提交材料。考生经资格审查、照片采集、信息确认后,将所有报名材料提交给考点。 四、报名信息确认地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至30日,每个行政区划内考生只有半天的现场确认时间,望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逾期不候。 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考生现场确认地点:石家庄市卫生局二楼大厅。地址:建设南大街188号距离南二环200米路西。 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考生现场确认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33号。 注意事项: 1、在资格审核时,考生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报名。极特殊情况下,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压照片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同时无长期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将在审核现场签定《考试诚信承诺书》,其主要内容是:“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能够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否则自愿放弃考试。” 2、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点发放《准考证》; 3、考生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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