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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有关事项通知 | |||||
| 来源:蚌埠市 更新:2008-4-16 医师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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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考生一个档案袋,必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材料,按照“报名材料封面”(附后)要求填写齐全,并贴在档案袋上。 (一)本科学历考生报考执业医师和大、中专学历考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中专学历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连续两年(次)以上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助理)考试考生需另外提交:省考区办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说明: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份):考生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后,生成“报名编号”,由报名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与报名材料一起上交。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①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2008年8月31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表格,试用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填写并盖章 ②个体诊所开具的证明,必须附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加盖公章,以示合法性 ③内容必须真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封面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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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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