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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8-4-9 医师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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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区县卫生局通知辖区内考生请于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上传相片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地点:翠屏区卫生培训中心(南岸柑子园街13号)。 二、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资料: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载,网址:www.nmec.org.cn)。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应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证明的复印件、表格纸张一律采用标准A4纸,并按以上顺序将审查后的材料按文件格式装订。) 三、根据《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手册》,中医报考类别代码已作如下调整: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141调整为:140,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助理医师241调整为:240;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42调整为150,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42调整为250;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41调整为:340,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1调整为:440。 四、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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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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