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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从《济宁人事信息网》)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初审后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部门、中央、省属单位的考生由部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时间6月5日至9日,报名地点:济宁人才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967978.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六、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在济宁市区学校设置。

  各报名点一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管理的意见》(济人办「2005」37号)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格报名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