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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药师 > 报名时间 > 正文:辽宁省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
    

辽宁省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发布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考生通知。整个在线医疗汇编如下: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省各项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要求考生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栏目)。考试工作中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和新冠肺炎部分地市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前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2.考生应在考试日期前14天完成“辽师通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或“辽师通”app)的申请。考试日(含考试日)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天通过辽视通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师通健康码”不是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卫生热线12320申请转码,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将其改为“绿码”。

3.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保护。考试日前21天内,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游和生活;避免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人群;避免聚集在流动性高、人群密集的地方。应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去考点,途中要加强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的距离,尽量避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接触东西,及时清洗消毒双手。

4.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禁止社会车辆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适当的出行方式,在考试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进入考点等候。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负责。

5.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说明的内容做好所有准备。进入考点时,应当场出示“辽师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试确认正常(37.3以下)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体温异常(37.3),需现场复测体温。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6.体检前14天内体温复试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非“辽市通卫生码”绿码或有国内疫情高发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居住史的考生,应在体检前72小时内(或按体检中心所在地具体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过体检中心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或防疫副主任医师出具的明确医学诊断证明。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治疗期间,有蜜蜂

9.考生应服从疫情防控和现场组织笔试的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防疫考核结束后,有条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转入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转入医疗机构。

10.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若考生完成报名,则视为已知晓上述信息,对“辽师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承担因不执行而产生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调查、医疗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医药在线关于“辽宁省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信息请访问医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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