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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6 0:34:26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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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要 求

标准分

扣 分 标 准

主诉

完整:症状+(部位)+时间

简洁、明了,不超过20字

(可不单独列项,但病史中须含主诉内容)

1

无主诉扣1分,不完整扣0.5分不合要求扣0.5分

病史

主要病症的演变

相应的鉴别资料

2

无病史扣2分,不完整扣2分

体检

主要阳性体征

必要的阴性体征

2

无体检扣2分,不完整扣1分

诊断

写出初步诊断

1

无诊断扣1分

处理

合理、及时、正确

2

无处理扣2分,不合理、不及时、不正确各扣1分

签名

签全名

1

未签名扣1分,无法辨认扣0.5分

①注明就诊日期,急诊记至时、分

②会诊双方均有高年资医师签名③有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单

④转诊病人有病情摘要及转院理由

⑤门诊手术要有记录

⑥书写整洁、语句通顺

⑦封面有项必填

1

应有而缺的,每项扣0.1分

l注:本标准以检查初诊门诊病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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