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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须知|心理咨询师考试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3/28 心理论坛

  2016年山西心理咨询师报名须知

  1、如何申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为了方便考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我中心在中心网站(http://www.sxosta.cn、http://sx.osta.org.cn)。公布了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其它报名机构的信息和报名咨询电话,供广大考生查询。考生可自行查询和了解这些机构的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等,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报名机构进行申报。

  2、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范围有哪些?

  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物流师(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电子商务师(4-2级)、理财规划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8个职业。

  全省统一鉴定:网络编辑员(4-2级)、秘书(5-3级)、育婴师(5-3级)、物业管理员(4-2级)、公共营养师(4-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创业咨询师(3-2级)、营销师(5-3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4-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手语翻译员(4-3级)等11个职业。其中,二手车鉴定评估师(4-3级)、育婴员(5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手语翻译员(4-3级)等职业继续开展试验性统一鉴定。

  3、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1)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

  (2)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在3月19、20日、5月21、22日、7月16、17日、9月17、18日及11月19、20日进行(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附件2)。

  (3)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一级、二级)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正常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考生报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考生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确定所报职业级别。申报时须提交身份证明、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及复印件。

  5、考生考试前需要注意哪些?

  考生考前要熟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规则》、《准考证注意事项》(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正确填涂机读卡(准考证号及科目号),错填或漏填则理论成绩为“0”分。

  6、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答辩的考生何时提交论文?

  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答辩方式的考生上半年须于5月10日前,下半年须于11月8日前将论文交至所报名机构。

  7、考生撰写综合评审论文应注意哪些事项?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否则答辩成绩无效。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4份(论文撰写格式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

  (5)论文一律装入文件袋贴封。文件袋封面和论文封面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论文提交封面格式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

  8、综合评审论文答辩需要注意哪些?

  (1)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进入答辩考场。

  (2)考生在签到处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并签到,进入答辩考场后介绍姓名、准考证号后四位,论文题目,阐述论文概要,然后对答辩评委结合论文提出的专业性问题进行答辩。

  (3)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评委的评定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答辩成绩=论文内容成绩×40%+论文答辩成绩×60%。

  (4)考生答辩时须尊重评委,平和阐述个人观点,有疑议请在答辩现场声明。答辩结束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受理任何答辩成绩复议申请。

  9、统考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统考职业鉴定收费标准:《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晋价费字[2013]260号)和《关于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晋价费字[2015]194号),综合评审收费标准为:二级200元/人,一级300元/人(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晋职鉴字[2016]3号))。报名机构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鉴定费,并按报名人数于考前两周向省中心缴纳鉴定费。当次考试缺考者,由于鉴定试题、考务组织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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