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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独划定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关于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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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考点评审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人社局发布关于个别制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在线整理如下,以帮助大家理解。

一、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及实施范围

(一)执业药师、函授(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

(二)出版(初、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对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人员单独划分。

上述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单独划线的合格标准,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证书申领及发放

(一)单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所有科目达到单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给单线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书。

(二)在单独划分地区以外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在单独划分地区工作的,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 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所有科目达到单独划分地区合格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单独划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书。

(三)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所有科目达到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单项合格标准的,颁发《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按现行证书管理流程印制发放。 推广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下载相应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执业药师、函授(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

(二)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的单项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合格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高级社会工作者单独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合格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三)单独划线出版(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业务有效。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在申请考试和领取证书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如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单独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的,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年单独划线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人社厅发〔2019〕77号)执行,根据该通知获得的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在原范围内继续有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发证等工作,有关考试机构要及时调整优化考试报名系统,确保政策落地。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让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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