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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及现场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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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医学在线安排详情如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委(局),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在宁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检办〔2021〕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才〔2021〕102号)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23号)相关要求,在新冠肺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级职称后,可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可直接申报参加考试。新冠肺炎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中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享受上述提前申报者,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3)2022年考生,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日期及在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2022年起,初级(师)和中级考试增加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根据本人专业工作情况,报考人员可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进行网上报名。

自2024年起,按专业内容将职业病并入内科,结核病并入传染病,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将中医护理纳入护理专业,在所有护理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将取消中医护理(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报名计划。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评审解决。具体申报办法参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专业代码为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报考现工作专业类别的,须在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

(六)根据原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06〕69号)的有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中级技术资格全科、社区护理的考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规定,经规范化培训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类别考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相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卫姬发〔2016〕228号)规定,儿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报(申报)高级职称。

(七)根据《护士条例》,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08年至2010年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四科全部合格,或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考试。

成绩合格证明,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单位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八)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凡晋必下”的制度要求,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凡晋必下”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卫计发〔2016〕67号),全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2022年报考医师类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有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6个月的经历。报考人员须填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表》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附件4、5),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服务经历,将复印件送交各资格审核点,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各专业和科目具体上机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方法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30日。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所在单位收集考生“报考材料”(含报名表两份,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区直考点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单位到所选择的考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具体确认方法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法和确认程序》(附件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

2.考点具体确认地点为:

(1)区直考点: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楼),联系电话:(0951)8508812、8508806。

(2)银川市医学会(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79号,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联系电话:(0951)6889054。

(3)石嘴山市考点: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3室),联系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考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号窗口,联系电话:(0953)2033664。

(5)中卫市考点:中卫市行政新区利民街3号,联系电话:(0955)7065383。

(6)固原市考点:固原市行政中心2030室,联系电话:(0954)2088107。

(三)资格审核

考点、考区在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务费,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2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

4月1日-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把关不严的,将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人员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等行为,如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及合格证书,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三)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30、5099131

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0951)8508812、8508806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21wecan.com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s://www.nxpta.com

宁夏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sjkw.nx.gov.cn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法和确认程序

3、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表

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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