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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关于北京市2022年初中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有关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关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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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2年初级中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公布。为了帮助考生理解,医学在线为您整理了以下信息: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要求,现将北京市2022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一)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见附件1)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相应的专业类别。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须在现岗位专业类别工作满2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评审委员会可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全科中级职称考试,考试合格后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3)根据北京市卫生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请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审查,推荐先申请、先评审。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过一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过同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在职称等级内直接聘任到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可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申请更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享受上述提前申报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4)报名参加2022年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本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大专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省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北京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职业资格或学位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材料。

(六)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7)申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301至365、392专业代码的,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出示相应的执业证书

(8)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经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并考核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并考核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九)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规定,毕业于

(10)自2022年起,初级(教师)和中级考试将增加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以来

,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二、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9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0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9、10、16、17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本着减少人员聚集的原则,尽量简化程序,具体报名办法和现场确认办法、时间由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另行通知,考生也可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查询。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调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考点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考点实际情况,做好报名和考试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有关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报名审核工作;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

附件:

1.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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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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